忻州市县区 忻府区原平市代县繁峙县静乐县定襄县五台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偏关县河曲县保德县宁武县

您的位置: 主页>>视频在线>>
河曲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来源:忻州网 作者:忻州频道 时间:2017-06-16 10:21 点击: 次】    


 

  河曲视窗网讯:6月15日,河曲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政务大厅举行。会议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河曲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依法对八位同志通过了任命。

  列席这次会议的有河曲县人民政府县长任鸿宾;县人民法院院长贾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陆翔;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印。县委组织部、部分县政府组成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拟提请本次会议任命人员和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上,河曲县长任鸿宾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提请周占荣等同志任免职务的说明。县人民法院院长贾赟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田复兴等同志的免职说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陆翔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提请赵强等同志任免职务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程浩作拟任人员资格审查报告;

  大会根据河曲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人事任免表决办法,免去丁巨平同志县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周占荣同志县林业局局长职务;免去张宝霖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免去窦玉泉同志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金瑞明同志县煤炭工业局局长职务;免去苗永青同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刘二信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免去田复兴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杜芳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王晋光同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刘永明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闫佳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杜玉婷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刘昭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周磊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杜娟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邬爱华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辛敏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孙霆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免去吕海燕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会上,河曲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程浩同志宣读关于对周占荣等8位同志任职资格的审查报告。周占荣、张宝霖、吴虎生、丁锐、鲁慧斌、邢富强、赵强、田新民作了供职发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提请任命的人员进行审议。大会通过无计名投票的办法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情况,任命周占荣同志为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任命张宝霖同志为河曲县林业局局长;任命吴虎生同志为河曲县财政局局长;任命丁锐同志为河曲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鲁慧斌同志为河曲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命邢富强同志为河曲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任命赵强同志为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田新民同志为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尚麒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希望与要求。田尚麒代表河曲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他说:能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时期被党和人民委以重任,这既是一种光荣,一种信任;更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被任命的同志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倍加珍惜历史赋予的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职,求真务实,以崭新的姿态和精神风貌,为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进而把河曲建成晋陕蒙黄河三角区经济文化中心作出应有的贡献。

  田尚麒对新任命人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强化廉洁从政,树立人民满意形象。
 



河曲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河曲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依法对八位同志通过了任命


上一条:上一篇:任俊玲双排键电子管风琴音乐会 返回列表

主办:中共山西省世界经济学会支部委员会 山西省世界经济学会先锋网络编辑部

版权所有:山西省世界经济学会; COPYRIGHT ©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监督电话:0351—3082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34522372 晋ICP备10001102号 晋社科统一登记证号:51140000699117594C号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主办单办和本网站观点,刊用原创稿件,务必经过书面授权。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